文 / 冯骥才
书房自古而今,绝非一成不变。古代的书房肯定经历过一次重大的革命,那是在人类发明造纸之后,纸的应用必定给书房带来过一次全新的变化,书写工具全部更新。自始,文字开始写在纸上,文雅的纸本线装的书籍也开始出现。
然而,近百年来书房的革命就更剧烈,更全面,更深刻,一如改天换地一般了。
这一百年,书房的革命共有两次。
一次是五四时代。这次书房革命的背景既是西方强势介入,西风东渐,也是国人自我的革新。这一次,写作的文体,由文言变为白话文。书写的工具,毛笔换成钢笔;纸张自然不能再用宣纸;写作的方式也变了,竖写改为横写,写字时从右到左改为从左到右。同时,印刷工具也变了,由木版刻印改为石印,再变为胶印;洋装的书渐渐替代了线装的书;这样一来,书架的样式和放书的方式也完全发生了的改变。
山水树石不同,景象为之一新。
这种革命不是一夜之间完成的,而是一样一样经过由尝试到习惯的过程,书房才渐渐地改天换地。从胡适、鲁迅、茅盾、冰心早期的书信和手稿看,虽然他们的毛笔字写得都很好,但已经换用了钢笔;可是有趣的是,他们的钢笔字往往还是一如既往地由右向左地竖写。那个时代,出版社和报社编辑接到的手稿,形式新旧不一,有毛笔写的,也有钢笔字的,有竖写也有横写的,这样“二八月乱穿衣”的情况一直延续到上世纪的五十年代,才渐渐统一。第一次书房革命也就基本结束。
第二次书房革命是在近二十年。这次革命的背景是高科技的飞速发展。电脑写作涌入书房,新一代写作人突然没有纸质的手稿。一二十年前许多书房刚刚置办了复印机、传真机、碎纸机。很快就用不上了。高科技使电脑愈来愈无所不能。作家给编辑家投稿再不用跑到邮局去邮寄,按一下“发送”键即可。在电脑时代,书房的信件明显少了。读者也不再写信,而是化为网友在关于你的消息后边留言,自然也没了深度交流。无论是点赞还是吐槽,都带着某些消费特征。电脑使写作快捷方便,并成倍地提速。这种提速会不会使书房成了办公房,异化了书房生活的韵致?于是,往日文人琴棋书画的悠闲渐渐化为一种怀旧的内容。这也是《浮生六记》为什么忽然热起来的原故。
我们一代作家,最早使用电脑是八十年代。王蒙曾约我到他当时住在南小街的家中,看他率先涉入并洋洋得意地运用电脑写作。那天,他现场用电脑打了一句玩笑话给我:“欢迎冯骥才同志来我家指导工作”。
我却直到今天,书房里仍无电脑。我只是有时在iPad上指写一下而已,改稿仍在纸上。对电脑仍一窍不通。朋友笑我是固执,是不剪辫子的前朝遗老。我的理由是:我喜好用笔写字的感觉。我是画画出身,汉字象形,书写时有美感,写字时大小随意,挥洒自由。别人说我这话强辞夺理,我不用电脑,主要是怕学电脑。我正想办法为自己申辩,忽然听说平凹和莫言也还用手写,心想这就对了,这也是他们为什么偏爱书法的原故。
汉字的书写之美,使我拒绝了电脑写作。
但我相信,我这个理由到了下一代就不会存在了,因为下一代人一入学就开始使用电脑。当然,他们在手写汉字上肯定要出现问题,甚至连自己的姓名也写不好。
我们这一代就像五四那一代,欢迎新事物,自己却不一定习惯。这是跨时代的人身上特有的进退两难的文化现象与尴尬。但是,不管怎样,这时代很快过去,用不了十几年,这一次由电脑写作领头的书房革命就会彻底完成。
那么下一次书房革命是在什么时候?将会是怎样一场革命?不知道,人类一旦进入高科技的快车道就不能自己了。我们现在的书房可能是数十年后的旅游景点。
“我喜好用笔写字的感觉”
文 / 冯骥才
自进入了新世纪,我的书房就有了变化,时不时搬进了汽车或飞机里。这由于,我开始全力来推动对大地上濒危的民间文化的抢救了。我必需离开书房,到各地去。抢救工作从来都是在田野一线。
可是,我怎么可能完全中断写作?如果忽然冒出了一个奇特鲜活的灵感,一种难捺的写作欲怎么办?特别是在长途奔波的车上飞机上,没有书桌,也不能写作怎么办?渐渐我被逼出来一个办法——带上一个小号的iPad。用它很方便,不用笔,只用手指来写,还能修改,十分自如。于是我感受到乔布斯对我的写作有如神助。反过来说,如果没有乔布斯这个发明,我很多散文、随笔、理论文字,是决不会有的。近二十年,我不少文字都是在车上飞机上写的。
由此,我每每出门远行,必带iPad。一次忘了带它,那感觉竟如失掉了一半的自己。我还慢慢体会到它另一层意义:再不会失去那些长途奔波中耗费掉的时光。既然人的生命以时间为载体,就不能叫时间空空流失。
如果我在一次长长的路途中,完成一篇文章,下车之时,就会有一种特别的满足感。这种感觉好极了。故我称iPad是我流动的书桌,汽车和飞机是我移动的书房。
戊戌年(2018)我在甘肃张掖参加非虚构文学研讨会。上午演讲累了,下午与会的人都去参观马蹄寺。我没力气去,便倚在旅店的床板上歇憩。不久,恍惚间,忽然一棵巨大的老槐树荫蔽下的老宅院像画一样浮现出来,它古老文明的积淀与蕴含的沉静幽雅的气息,带着槐香散发出来,叫我那么深切地感受到了,并感动起来。没想到,那个长久以来沉睡在我心中的一部小说《单筒望远镜》,居然一瞬间神奇地苏醒了。我情不自禁,抓过身边的iPad就开始写起来,而且完全忘了时间,等到大家从马蹄寺游览归来,敲门声把我从小说里召唤出来,我已经写了几千字。
从那一刻起,我就进入了这部长篇的写作。我的手指似乎一直没有离开iPad。在整个写作的过程中,我不一定在书房;但无论我在哪个房间,“移动的书桌”一直紧跟着我,直到两个月后小说完成。
我的书房书桌,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的书房书桌了吧?
不不,应该说,它们仅仅是我的书房和书桌的一种延伸,也是一种开创。写作是心之欲,iPad是心之具。我的“心居”,仍是我心之所居。一切往日情景,今日依然都在。
或曰:今日之枝,乃出于往日之木也。
在高铁上用iPad写作
文 / 冯骥才
音乐是书房无形的精灵,它和我的写作相伴相随。
音乐舒缓写作的疲劳,带来宁静,惹动情绪,唤起敏感,更重要的是给我的写作一种必需的感觉与氛围。
每写一篇东西,这东西里边总有一种特定的感觉,我便要去找一个与它情味契合的音乐,做为写作的背景。当我进入写作的感觉,同时也进入音乐的感觉;这两种感觉不知不觉融为一体。一旦写作被什么事中断,过些时候要回到写作时,只要打开这音乐,文章里那种特殊的感觉便会立刻回来。就像我们一听到八十年代的音乐,立即会回到八十年代生活的情境里。音乐的效应真是极其神奇。
然而,写作时所听的音乐与平时听的音乐完全不同。平时听音乐时,音乐是上帝,你没有自己。写作时听音乐,音乐是你的恋人,你有时忘了它的存在,它却始终与你相伴相随;维持着你写作时心里一种特定的氛围。
贝多芬《第九交响曲》、德沃夏克的《新大陆交响曲》乃至施特劳斯都是无法在写作中来听的。它们太自我,只会破坏写作。贝聿铭也说,他也有在不同场合听不同音乐的习惯。工作时他认为肖邦更适合一些;在需要消遣时,他常听瓦格纳和马勒。
我甚至不太在乎与我写作“神交”的音乐的曲名。最近我写《单筒望远镜》时,书房里一直响着的那深情中略带一些伤感的乐曲。在近三个月的写作期间里,它像一种神奇的液体,浸入我小说的情境和人物不幸又无辜的命运里。然而它的曲名,直到写完了小说才知道,竟然是一位西班牙人演奏的莫斯科奥运会闭幕式的主题曲——《告别莫斯科》。
对于我,自从写完《单筒望远镜》,这曲子已不再属于奥运会,只从属于我的文学。
我有一台老式音响,可以听光碟,也可以听卡式录音带。还有一个小柜子,塞满我喜欢的光盘和录音带。虽然我现在改用了更加便捷的手机和蓝牙音箱了。但这小小的黑色山水牌的音响依旧放在书架上。它曾与我的写作相伴多年,给了我那么多灵性的帮助,我怎么会丢弃它呢。
它已是我书房的一件文物。
放在书架上的老式音响
《书房一世界》作家出版社2020年1月出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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